在经历了为期4个半月的
伏季休渔期后,
东海全面开捕,
停泊于沈家门渔港的渔船
竞相出海。
如今,“休季休渔”,
让大海有段时间休养生息,
已被大家所接受,
更得到了广大渔民兄弟的支持。
这中间,你可知道,
东海渔业资源保护的
曲折历程吗?
今年78岁的裴鲁青教授,是山东济南人,1979年3月调入浙江水产学院任教,1998年8月出任新组建的浙江海洋学院院长。她曾连续当选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参与提交保护东海渔业资源等相关建议案,见证、参与了东海渔业资源保护的曲折历程,同时也为舟山发展海洋教育、带动海洋科研等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舟山日报记者日前专程前往宁波专访了裴鲁青教授,听她讲述这段难忘的人生经历。

裴鲁青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发言
198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之后,裴鲁青就和其他代表一起参加了舟山组织的会前视察活动。在视察渔区时,代表们发现不少渔民存在着“要捕大家捕,要保大家保,我保你不保,吃亏木佬佬”等思想。代表们认为,在发展群众渔业方面,必须坚持依法捕鱼,保护好近海渔业资源,绝不能让渔业“断子绝孙”。他们还对舟山发展远洋渔业、开发水资源以及设立对台贸易区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调研,联名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案。
渔业在我市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保护东海渔业资源,则是一项百年大计。上世纪八十年代,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辽宁省和上海市的众多渔船,每年5月至7月一起涌入东海渔场进行捕捞。此时正值带鱼产卵旺季,它们成群结队地随着暖流洄游到舟山渔场。如果不保护北上的产卵带鱼,那以后的渔民子孙吃什么?由于过度捕捞,处于低水平的舟山渔场带鱼资源逐步向下波动。许多有识之士开始大声疾呼:救救带鱼,保护舟山渔场!背靠东海渔场,舟山“渔老大”们也发出了切实加强幼带鱼保护的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东海渔场涉及多个省市,必须协调推进、形成合力。从七届全国人大到八届全国人大,裴鲁青与其他代表在会议期间多次就东海渔业资源保护问题提出建议案。
实行伏季休渔制度是一项保护渔业资源的积极措施。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到1995年起我国在黄海、东海和南海3大海区施行2个月至3个月的禁渔期,中间走过了很多曲折的路程。事实上,早在1985年,舟山地区已经开始将7月1日至9月30日确定为大捕作业休渔期。《渔业法》颁布的第一年,也是浙江省伏季底拖网休渔最好的一年。特别是舟山地区工作做得扎实,休渔情况较好。
1988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东海产卵带鱼保护区。从1989年起,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拖网、对网(大洋网)渔船以及其他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要作业的渔船进入保护区生产。但是由于省际休渔时间不统一,受到经济利益驱使,其他地方的渔民照样会到舟山渔场来捕捞。为此,裴鲁青听取舟山市及浙江省水产部门的反映,与其他代表联合提交了实行全面禁渔的建议案,很快就得到了水产、环保领域众多人士的积极响应。
经过几轮的反复研究、磋商,1995年年初,农业部根据渔场渔汛及资源的变化情况,对1992年制订的《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统一实行禁渔期,对保护东海幼带资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04年,农业部发布新修订的《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首次统一了渤海海域的山东、河北、辽宁、天津三省一市的禁渔时间。从2017年起,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再次作出大幅调整,休渔类型统一并扩大,休渔时间延长。今后,所有海区的休渔开始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1日12时,各类作业方式休渔时间均有所延长,最少休渔三个月。
时至今日,伏季休渔制度不仅得到了有效落实,而且执行越来越严格。实践证明,伏季休渔保护了主要经济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渔船在休渔期间也节约了生产成本,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产量增加、质量提高。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从普通高校教师到全国人大代表,裴鲁青深感自己要学的东西太多,要不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草案等文件根本吃不透。为此,她常常加班加点地学习,不厌其烦地向别人请教。当了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的大多数旅游景点还都是在她退休以后才去逛过。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这些年,裴鲁青经历、参与过的国家大事特别多。在审议设立海南省、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重庆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实施西部大开发等重大事项时,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民代言、履职尽责,写下了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篇章。
“我记得当时在会议表决兴建长江三峡工程之前,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门在人民大会堂外面设置了长江三峡工程的模型,并向代表们详细介绍投资预算、环保措施、移民规划等。”裴鲁青回忆说,部分代表就长江三峡工程发表了不同的意见。1992年4月3日,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同、171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近三分之一的人反对或者弃权的结果,通过了《长江三峡工程决议案》。1994年,三峡工程正式动工兴建,2003年开始蓄水发电。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中国人民在富起来、强起来的征程上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裴鲁青感慨地说:“我们国家能有今天的发展成就,也充分证明了一点:通过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从一名普通高校教师成长为浙江海洋学院首任院长,裴鲁青始终倾心于海洋学科教育、海洋生物科研。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之后,她十分关注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等问题。当时,我国教育经费、科研经费投入不足,裴鲁青和其他代表一起呼吁要提高教育经费、科研经费占比。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这个目标直到2012年终于实现。同时,我国加大了科研经费投入,以前一个国家基金项目经费仅有几万元,而今已经翻了几倍、十几倍。科研经费的大幅提高,对于专利申请、成果转化、论文发表等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裴鲁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邀请省政府有关领导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争取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的支持项目。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也让裴鲁青与其他地方高校领导建立了联络关系,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来校支持学科建设,哈尔滨工程大学还派了一个团队连续工作多年,为浙江海洋学院高起点办学打下了坚实基础。裴鲁青离任后不久,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专程到浙江海洋学院调研。他表示,海洋学院发展很有潜力,要给予重点支持。全省只有一所海洋学院,办好海洋学院,是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尤其是我们看到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潜力,是我们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更需要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支撑和保障。
在舟山工作的20年时间里,裴鲁青亲身经历、亲自推动、亲眼目睹了舟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事项,积极参加人大各项视察活动,帮助地方、企业向上反映有关问题。在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她和其他代表联合提交了建设舟山机场、开发洋山港、关注海岛淡水供给工程等建议案,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现如今,这些都已经从梦想变为了现实,有的还实现了想也想不到的大发展、大突破。特别是近年来,作为国家级新区、江海联运中心、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多重国家战略叠加地,舟山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步伐,与上海、宁波等城市实现互补发展、协同推进,成效明显。她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舟山的明天一定会越来越好!